当前位置:中国气候变化网 >> 行业平台 >> 专家视点 >> 浏览文章 立即入驻本站
邹骥:应对低碳挑战 中国胜算几何?
作者:黄勇 来源:中国环境报 文章点击数:

  回首2007年,我们可以说,过去的一年是当之无愧的“气候变化年”。

  气候变化关乎人类核心利益和发展前景,它进入国际政治的核心议程是很自然的。伴随气候变化问题而来的,是低碳经济日益成为国际经济新趋势。那么,在这新一轮低碳经济全球挑战中,中国胜算几何?我们该如何把握机遇,直面挑战?为此,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、联合国气候公约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邹骥教授。

  自1997年开始,邹骥教授就开始跟踪研究气候变化问题。2000年9月,邹骥加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(以下简称公约)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,参加了之后的历次气候谈判,是一位“久经考验”的谈判老手。
 
  激烈博弈

  巴厘岛大会对中国而言,具有格外的里程碑意义

  作为亲历者,他用一个词概括了对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总体印象——众望所归。这是在公约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大会。

  同时作为亲历者,邹骥认为中国在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受到的国际压力显而易见,要求中国承担责任的呼声很高。

  谈判中,美国、欧盟、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提出中国的减排也要“可测量、可报告、可核查”的。在艰苦的谈判中,我方坚持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,可以承担自己能够承担的责任,但绝不能超出能力过多、过早承担减排责任,这是不现实、不客观的。要求中国一样减排,混淆了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原则,这是发达国家的倾向。但中国顾全大局,也做了妥协,同意以“可测量、可报告、可核查”的“方式”(Inmeasurable,reportable,veri-fiablemanner)采取减缓和适应行动。

  “一词之差,对中国而言,使得这次巴厘岛会议有格外的里程碑意义,”邹骥强调说,“因为中国未来承担‘三可’的责任不是现在的事,但方向已定,进程已经启动,无非是在今后的谈判中讨论何时启动真正落实,到什么程度,以何种方式,在多大范围。我个人认为中国已经‘上轨’。原来并未预期这次会议就上轨,应该还要过几年。应该说,中国做出了妥协,但仍在谈判底线之上,仍有很大回旋余地,”邹骥直言,“中国展示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。”

  意义重大

  《中国气候变化方案》堪称楷模

  2007年6月,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》(以下简称方案)发布。中国采取的举措广受称赞,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称其为整个发展中国家的楷模。

  邹骥指出:“这不是溢美之词,我们当之无愧。”

  首先,对中国而言,这是中国气候领域里的根本大法,为各行业、部门、各地确定节能减排、气候变化举措提供了依据,可以深入细致地发展政策,这是最根本的意义。

  二是确定了中国长期应对气候变化的框架,确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方向、内容、角度、立场等,为发展专项政策奠定了基础。

  三是起到了唤起公众气候意识和信息交流、普及的基础的作用。对企业家、学术界、决策者而言,发出了强烈的政策信号,对其长期决策是一个指导。

  四是把全球、国际环境问题同国内节能减排有机结合起来。方案直接启用了10%污染物减排、20%节能的目标,这是政策综合的作用,对我们进一步深入贯彻公约精神、负责任履约都是纲领性文件。

  邹骥指出,从国际意义上看,方案首先向国际社会表明,中国是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,言必信、行必果,这是中华民族古老传统,也是我们的立国之本。中国是一个讲信用、讲公德的国家,顾及全人类利益,在国际社会“积善成德”。

  “中国通过实际行动表明,我们是建设性的负责任的大国。我们在探讨,作为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,我们有许多困难,努力寻求一条既有中国特色,又遵循全球利益的发展道路,这具有典范意义,这就是我对潘基文的话的解读。”邹骥说。

  方案与其说是一个气候变化方案,不如说是一个可持续发展方案,是一个以更可持续的方式,探寻经济发展方式转型,寻求以更智慧、环境友好、资源节约的方式发展,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节能减排,限制排放。

  邹骥指出,毋庸置疑,发展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硬道理,但我们要试图不走发达国家老路,以创新型的、更有利于资源环境的道路,这是一种伟大的实践和尝试。

  对于中国而言,方案面临的是多目标的决策和协调。一是发展目标。要解决13亿人民的吃饭、衣食住行、城市化、经济现代化、工业化问题等等,这是基本挑战。现在是全球化的世界,这些问题解决不好,中国的发展搞不好,这是全球的灾难,其带来的灾难一点都不亚于中国温室气体排放。对此必须有明确认识,不能以减排为由影响中国的发展。

  

下一页
本文共 2 页,第  [1]  [2]  页


发表评论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收藏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  相关文章
  • 暂无相关链接
  • 上一篇:没有了
      热门图片
      最新文章
      热门文章
      推荐文章
    意见箱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支持与合作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雁过留声 | 网站地图

    Copyright 2007-2008 Powered by 2c-china.com,中国气候变化网.
    E-Mail:2c.china.info#gmail.com (发邮件时请将#改为@)
    京ICP备08005134号